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馆际互借有关事项简介
 

    欢迎您浏览馆际互借的服务内容,更多地了解馆际互借、利用馆际互借。如果您所需要的图书东北财经大学图书馆未收藏,而其它和我馆有馆际互借协作关系的图书馆有收藏,可利用馆际互借服务,借阅到您需要的图书 。

《大连市高校图书馆馆际互借规定》

为加强大连市个高校图书馆间的协作,实现资源共享,满足读者对文献资源的需要,特制定本规定:

1、馆际互借以解决教学、科研急需的图书为主,并在本馆缺藏的情况下进行,一般非教学,科研用书不予办理。

2、借还书时,借书人须将馆际互借证、本同时使用,方为有效。

3、每人每次限借2册图书,由借出馆在馆际互借本上登记。

4、互借双方应遵守信用,相互支持,保证图书完整,按期归还。如有超期、污损、遗失等情况均按出借馆的有关规定办理。

5、馆际互借本、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,倘有遗失应立即挂失并申请补办,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持证馆负责。

6、馆际互借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应友好协商解决。

 

服务对象:本校教师、研究生。

服务内容

1、馆际借书服务 本校教师、研究生可向本市其他图书馆(签有馆际互借协议的图书馆)借书;

2、文献复制及传递服务 我校图书馆与全国21所经济院校图书馆签订文献传递服务协议, 本校教师、研究生可以通过我们向这些院校提出需求。

3、为馆外与我馆有馆际互借协议的图书馆读者提供借书、复制及传递本馆原文文献服务

服务程序

1、本校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图书馆第三借书处(407室)换取馆际互借证并持该证到本市其他图书馆借书。


2、需要复制及传递文献的读者,请到图书馆第三借书处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

馆际互借协作图书馆:

大连地区

大连理工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大连外国语学院 大连水产学院
大连民族学院 大连轻工学院 大连铁道学院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
大连水面舰艇学院 大连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大连教育学院
辽宁警专 大连医科大学    

联系方式:

地址:图书馆第三借书处(407室)

联系人:祝老师

联系电话:0411-84710531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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